濮阳市局五项措施强化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

01.08.2019  16:11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扎实做好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

一是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市城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试行)》,出让合同签订30日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的项目,根据土地监测监管系统的提醒,印发并送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提示书》,提醒受让人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二是加大追缴力度。通过下达催缴通知书、上门追缴等方式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催缴,迟延缴纳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征收滞纳金。受让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出让金的,申请政府批准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三是抬高竞买门槛。为防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者欠缴土地出让金,适当提高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缴纳区间由60%-70%上升至100%。

四是实施弹性出让。全面推行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通过缩短出让年限、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降低企业投入成本,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五是诚信档案约束。将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列入市级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参加其它地块的土地出让竞买活动,避免欠缴现象的再次出现。(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