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审议通过市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

26.09.2017  18:36
      9月25日,安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市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包括:市级河长会议制度、市级督察制度、市级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市级验收制度等七项工作制度)。
      就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安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王新伟指出: 一是 高位推动,顶层发力。通过落实市级河长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确定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年度工作重点、考核方案等,以市级河长顶层发力带动县、乡两级河长责任落实。 二是 统一思想,强化约束。通过组织河长制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思想认识,促使各级党委、政府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考核问责,把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道关口。 三是 统筹协调、凝聚合力。通过发挥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协调、督导、考核作用,畅通河长信息通道,使河湖保护管理决策和具体问题上下联通,广泛凝聚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 四是 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强化工作督查制度,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严格失职问责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安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