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及省委解决形式 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规定措施的实施细则》

10.05.2019  15:21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4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五条措施》,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作出安排部署。为认真落实中办《通知》精神和省委部署,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及省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规定措施的实施细则》,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提出具体要求。全文如下: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五条措施》安排部署,领导带头是关键。市委要求,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标本兼治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 

一、加强思想教育,着力解决政绩观错位问题

1.提高政治站位。把力戒形式主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把理论学习的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事业发展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好的学风学,养成“平时抓紧自学、以会代训领学、进党校学校讲课、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的高度自觉,克服学习走过场、表面化问题,在理论和实践结合、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不断深化提升。

3.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四个着力”,持续打好“四张牌”,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理提效行动,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强化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防止“拍脑袋”决策、想当然办事,决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4.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即比谁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吃得更透、把得更准,不比谁开会开得最快、材料报得最早;比谁的实际增长点多,不比谁的表面“亮点”多;比谁的工作载体实、方法新,不比谁的口号响、调门高;比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不比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比攻坚克难的战斗力、解决矛盾的执行力,不比轰轰烈烈的大场面,以实学实干实效赢得组织信任、群众认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以实际行动树立领导干部“五种良好形象”,即笃志好学、信仰坚定的形象,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的形象,脚踏实地、恪尽职守的形象,励精图治、为民谋利的形象,廉洁奉公、遵规守纪的形象。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深刻教训,把保障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利用好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巡察督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切实解决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二、大幅度精简文件,着力解决数量过多、文风不实问题

6.大幅度减少文件数量。市级层面确保2019年发至县级的文件减少30%以上。各级各部门文件数量也要明显减少。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严格执行10项负面清单制度:(1)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发文;(2)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未明确要求配套的不发文;(3)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分工方案不发文;(4)除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外,其他会议重点任务分工不发文;(5)虽事关重大但涉及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发文;(6)虽以前每年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必要性不强的不发文;(7)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发文;(8)关键问题不涉及市委职能的不发市委文件;(9)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要点、计划方案等自行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发市委、市政府文件;(10)事项比较具体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发市委、市政府文件。各级各部门贯彻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等文件。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报告,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其主要精神已经公开报道的,原则上不再印发文件。

7.发扬“短实新”文风。各级各类文件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坚决压缩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政策性文件原则上控制在4500字以内。报市委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3500字。

8.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文件报送。确需制发的配套文件,一般参照上级机关发文形式,不得随意升格。减少普发性文件,避免重复发文、层层发文。未经市委批准,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要求开发区和县(市、区)报送公文。上级领导机关需要下级单位报送材料要严格控制,减少基层工作负担。

9.科学把握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请示报告规定,既要坚持应报必报,又要注重确有必要。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的报告,一般应在贯彻落实取得进展和成效后报告。

10.合理确定文件密级。准确研判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应解密的及时解密,切实解决文件定密过多过高、不便学习贯彻等问题。

三、严格控制会议,着力解决会议过多过长、超规格、超规模问题

11.减少会议数量。从市级层面做起,以上率下,层层大幅精简会议,市委办公厅严把会议审批关口,确保2019年以市委名义开到县级的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会议8项负面清单制度:(1)计划外未经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不开会;(2)只传达上级精神、没有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的不开会;(3)准备不成熟、酝酿不到位的不开会;(4)能协调解决或现场办公解决的不开会;(5)上级会议原则只开到下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乡科级的不再层层开会;(6)能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会;(7)能开座谈会、专题会、现场会的不集中开大会;(8)能以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名义召开的不开市委、市政府会议。

12.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严格落实会议审批报备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或分别召开的会议以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须按程序报市委审批。严格按照会议类别控制会议规模。市委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出席部门工作性会议。未经市委批准,由分管市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要求开发区党工委、县(市、区)党委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市直部门会议一般不要求开发区、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参会,一律不得要求开发区、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13.切实改进会风。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少讲话、讲短话、讲务实的话,避免照本宣科、泛泛表态,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同一部门承办、会议内容大体相近、参会人员大体相同的全市性会议或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应合并召开或套开。一般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有一个主题讲话,讲话控制在90分钟以内。

四、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着力解决过多过频、过度留痕问题

14.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市一级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严格执行督查事项“五不”清单:(1)不得开展未经报备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2)同一地区的同一项工作,上级已督查检查过的,本级原则上不再重复督查检查;(3)不得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4)不得以开展评选评比表彰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5)部门不得自行对县乡党委政府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或在文件中规定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

15.改进督查考核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考核体系。严格执行督查评价“五不”清单:(1)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签订责任书、台账记录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评判标准;(2)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3)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或开展督查检查次数作为评估衡量工作的主要依据;(4)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得随意冠以督查检查、督察督导等名义或将调研结果作为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依据;(5)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

16.实行成果数据共享。推进督查检查考核信息化系统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对审计、统计、巡察、督查检查工作成果,实现数据互通、成果共享,提高督查考核效率、避免重复性督查考核。

17.清理“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动辄签订“责任状”,以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变相推卸责任、简单化推进工作;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基层搞“一票否决”。

18.改进提升调查研究。多开展针对性强的专题调研,广开言路,真心倾听,轻车简从,解剖麻雀,掌握第一手资料。多深入基层蹲点调研,着力摸清基层实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注重解决问题。调研一般不提前打招呼,不设计路线图,不派人踩点,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要求准备没有实质内容的材料,不准打造“经典调研线路”、包装“专业调研点(户)”。切实减少低水平、重复性的调查研究,避免同时或频繁到同一地区、同一调研点(户)调研,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

五、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愿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9.坚持审慎精准问责。正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做到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坚决防止问责随意化、简单化、扩大化,坚决防止“责任状”变成“免责单”。

20.改进谈话和函询方式。把握谈话函询时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确保谈话函询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

2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五个过硬”要求,突出负责、敬业、担当,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反馈和运用。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提高来自基层一线干部在评先奖优中的名额比例。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方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提供坚强保障

22.建立推进机制。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市级层面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市委办公厅牵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参加,统筹协调推进“基层减负年”工作。

23.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拓宽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形式主义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从严掌握和执行相关规定,不折不扣把中央及省委、市委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落到实处,并将其纳入向市委报告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