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外侨办部署实施“四个专项治理”工作

18.04.2016  18:33
      4月11日上午,开封市外侨办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会上,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宫艳民传达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办党组书记、主任赵淑芬就“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赵淑芬指出,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一学两争三优”学教活动成果,市外侨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外侨办实际,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八项规定执行不到位、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市外侨办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及各科室负责人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当好分管领域、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按照省委“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个别同志存在的压力传导不够、措施不力的问题, “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个别科室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仍然比较薄弱的问题,进一步督促全办各级干部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健全制度、整改提高,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职责任务,增强担当意识,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向深处渗透。
      要进一步加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杜绝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组织开展常态化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跟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三公”经费等开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节礼、大操大办等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办深入贯彻落实。
      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外侨办中心工作,着重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办理,走访、慰问服务归侨侨眷及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当前个别党员干部“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问题,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力、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严肃实施问责,着力打通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要通过“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压力传导,坚持正风反腐,着力增强全办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履职尽责、勤政有为、真抓实干,为进一步促进外侨工作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