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许昌、濮阳等市地方税务局强化措施提升征管质效

30.12.2015  10:41

安阳市地税局“强基础、抓规范、升水平”力促征管工作再上新高   为持之以恒强征管、提质效,促增收,坚决打赢组织收入攻坚战,今年以来,该局充分利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积极探索开展征管数据分析,通过提高数据质量、丰富分析模块、提出分析建议、推进后续管理等措施,建立了完善的税收征管数据分析机制,实现了征管数据监控分析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强化了征管信息资源的增值利用,提升了税源信息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今年11月,该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结合省局通报,理清各项指示在各省辖市的排名情况与收入规模和登记规模相近的开封市局、平顶山市局、焦作市局的征管状况比对分析,找出我市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日前,该局抓住年末岁尾、承上启下关键时期,着手抓牢五项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形成亮点,力促地税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强化征管质量考核。树立“全员抓征管”意识,积极建立部门和科室分工和协作的运行机制,联系协调省局征科处,请示省局领导,获取近期征管质量的相关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并从登记、申报、纳税等5个方面13个小项对全市11个征收单位进行细致考核,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有效促进了全市征管质量的提升和各单位日常征管工作规范提高。

二是推进财务报表补录。建立全市范围内的15733户纳税人补录清册,按单位分类下发各基层单位,要求各基层单位在组织好税收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全市财务报表补录工作力度。市局征科科认真做好财务报表补录当中问题解答和上报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市财务报表补录顺利开展。据统计,截止12月17日,全市完成补录纳税人财务报表7615户,补录比例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和纳税评估。在风险防控系统上线前,认真开展好人工派单评估工作。通过分行业、分类别对纳税人进行“派单评估”,确保有策略、有方向地开展工作。“纳税评估、风险防控系统”试运行以来,征管科单向推送5000户风险防控报告,督促基层各单位认真核对风险评估报告,发现疑点,对纳税人展开有效的纳税评估。目前此项工作正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四是强化税源后续管理。强化税收宣传,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同时制定各项应急处理方案,强化税源的后续管理。先后两次下发《关于加强“三证合一”纳税人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基层税源管理机关加强“三证合一”制度的落实,加大税源管理的力度。全市共分配974户纳税人,截止12月20日,已完成登记补录853户,登记补录率88.6%。

五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协助基层单位加强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先后辅导、协助安阳县局首次启动拍卖变卖程序;帮助内黄局冻结欠税纳税人账户存款,强制扣缴税款300余万元;协调汤阴局清缴欠税100余万元。在强调执法效果的同时,也从文书使用、程序合法等方面对基层局严格把关,确保做到“执行征管程序一个不少,使用征管文书一个不缺”,坚决避免执法风险。

许昌市地税局“五项措施”强化征管牢固税基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该局以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组织收入掌控力为出发点,将工作重心放在聚焦主业狠抓组织收入上来,着力提升税源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夯实纳税人基础资料信息,集中精力抓好税源管理,实现向基础征管要收入的目的,为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奠定基础。

一是扎实开展税源普查。开展了对全市纳税人的全面普查,对24586条税源数据进行了审核、修正,经过与工商、国税信息比对和实地排查,补办税务登记732户,摸清了税源底数,夯实了税基。

二是积极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以涉税数据获取和管理应用为抓手,以内外部信息比对分析为线索,相继主导开展了国地税管户比对、建筑业重点项目评估、已纳增值税未纳城建税比对等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纳税评估入库税款1.6亿元。

三是健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国税、工商、住建、发改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广泛开展信息交换,加强第三方信息应用。全市地税部门通过涉税信息交换平台采集各类信息10万余条,发现税收风险点763个,有效地堵塞了征管漏洞。

四是推进税政精细化管理。切实抓好主体税种管理,着力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申报质量。汇算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44亿元,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同比增长18.20%,获得“河南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优秀单位”。深入开展营业税专项清理工作,清查税款4.38亿元。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清算入库税款734万元。全面排查应纳未纳耕地占用税的税源,清查入库耕地占用税款5345.29万元。扎实开展“存量房”纳税评估,共评估存量房6533套,入库税款1.1亿元,较评估前增长77.3%。持续推进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对中国人寿等6户企业集团实施案头审计,发现涉税疑点576个,涉及税款1249万元。

五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全市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涉税案件46起,组织企业自查611户,自查及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2.15亿元,同比增长33%,增收5335万元,有力打击了各类涉税违法行为。

濮阳市地税局抓好五项重点推动征管质量稳步提升   今年来,濮阳市地税局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立足创新,突出重点,狠抓七项重点工作落实,有力推动全市征管质量的稳步提升。

一是狠抓综合治税,强化税源控管。今年来,继续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并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10月上旬,该局提请市政府上线运行“濮阳市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系统”,并派驻派驻专人定期到市财政局,现场对综合治税平台系统数据进行收集和录入。根据对第三方信息的判断分析,对疑点进行派送、核实和税款补征。截至目前,该局通过该系统50天时间采集各类信息23.9万余条,调查核实涉税信息4414条,发现疑点信息471条,通过系统确认税款1810.62万元,已经入库税款1806.26万元。

二是推动“金三”上线,确保平稳运行。为做好金税三期上线工作,要求市局征科科、电税中心等科室密切配合,动员各方力量,通过建立机制、组织培训、配置数据、开通微信平台、24小时值班、分组督导、通报总结等措施,确保了金税三期系统在我市的成功上线和平稳运行。前九个月,该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征收平均申报率为98.03%,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率达到99.34%,位于全省前列。

三是落实合作规范,推进国地税合作。今年来,该局以总局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1.0)版》为目标,以省局国地税合作8个重点项目为依据,下发了市国、地税局《关于明确2015年国地税重点合作项目的通知》,共同制定10个重点合作项目,并以委托代征税款合作为突破点,迈出规范落实的关键一步。截至目前,国税系统共实施代征89户,代征税款43.47万元。同时,加强与市国税局沟通协调,建立了定期传递定税及非正常信息机制,截至目前,已从国税系统获取了2015年以来的国税定税信息12872条、非正常户信息534条。同时,落实“三证合一”制度,与质检、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登记,并在阳光大厦设立 “三证合一”专办窗口。目前,该局已为87户企业办理“三证合一”税务登记。

四是落实征管规范,推进电子档案上线。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要求,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并印制《基层税务所常见业务税收征管规范》500本下发至各基层税务所,办税效率进一步提高,征管流程进一步规范。同时,为保证税收业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推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电子档案推广领导小组,制定上线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步骤及具体分工。10月完成系统招标工作,11月初完成系统采购工作,12月完成系统安装工作,确保了系统的成功上线和各项功能的平稳运行。

五是持续风险评估,改进征管措施。今年是风评工作的基础年,省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办法,对此,该局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15年纳税评估工作要求的通知》;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对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BT项目的进度、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清理、分析,采用委托代征方式,入库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征8000多万元。加强网上申报,目前全市网络申报注册户累计达到3560户,接近正常企业类纳税人的四成;扎实推进全市“同城通办”业务。在全省率先成功实现税收业务市域通办。截至目前,各单位已累计办理辖区外业务10笔,涵盖申报、征收、发票等3大业务域,累计发售发票100余份,征收税款4.6万元。

郑州新区地税局提升“四率”加强征收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使征管改革工作落到实处,郑州新区局切实做好提高纳税申报率、申报准确率和税款入库率及欠税回收率,全面强化征收管理,提高税收质量。

一是提高申报率。在普遍建立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实行分类征收管理。根据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往的申报纳税记录、财务管理水平、办税人员素质等综合情况,将纳税人进行分类,并在纳税申报办法、申报方式、申报资料种类、发票管理和税务稽查等方面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和纳税申报质量的提高。在申报方式上,大力推行邮寄和电子申报等方式,拓宽申报渠道,解决征期排队拥挤等现象,减少税收成本和纳税纠纷,提高申报率和征期工作效率。

二是提高申报准确率。一方面做好外部对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宣传辅导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内部征管制度的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纳税申报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大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的力度。对拒不申报、未按期申报和申报不实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屡查屡犯的,严格按《征管法》严肃处理。必要时将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促进申报准确率的提高。

三是提高税款入库率。将税款征收入库工作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相结合,不断改进征收入库的手段,简化手续。在提高多功能办税服务大厅工作效能的同时,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自助办税设备,合理设置征收点。加快推行银行税务一体化管理服务,实现银税计算机联网,缩短入库时间,提高入库率。

四是提高欠税回收率。依照《税收征管法》,严格按审批管理权限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手续。对形成欠税的,建立相应的欠税登记帐,批准延期缴纳期限届满,及时组织催收。发现纳税人在欠税期间有《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办法,实行离境清税的规定。积极组织回收欠缴税款,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