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命名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04.09.2014  12:37
       

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授予金水区人民政府、中原区人民政府、新郑市人民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市物价局、市体育局等6个行政机关“郑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自2008年以来,郑州市在全市行政机关中,开展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并先后制定印发了《郑州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郑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评分细则》、《关于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了规范。此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活动,是全市第二次验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