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召开科技创新大会重奖科技创新功臣

13.08.2015  1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8月11日上午,许昌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科技创新大会,市委书记王树山、市长武国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郭元军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建民宣读表彰决定,郑州大学副校长王宗敏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驻许单位、产业集聚区和部分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获奖代表共8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对2名市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获得者、2名优秀创新型企业家、2名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进行了表彰和重奖,每人分别奖励6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对2014年度和2015年度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人员以及2014年为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共发放奖金898.3万元。会议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

市委书记王树山在讲话中指出,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把对市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获得者的奖励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对优秀创新型企业家、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评选和表彰奖励形成制度,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分别奖励每人60万元、40万元,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重视、激励科技创新的坚定决心和鲜明导向。

王树山强调,科技创新决定前途命运,科技创新成为时代潮流,科技创新引领许昌发展。目前,许昌市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8000美元,正处在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快速递增时期,已经到了必须更多依靠创新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敏锐的战略眼光,准确把握世界科技进步的时代脉搏,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科技创新,努力把许昌打造成科技之城、创新之城、活力之城。

王树山指出,推进科技创新,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从政府到企业,都要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政府要明确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坚持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企业要视创新为生命,真正成为创新活动的主体、研发投入的主体、成果转化的主体。

王树山强调,推进科技创新,要用好人才第一资源。要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举,着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队伍。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开辟引进高端人才“绿色通道”,吸引国内外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的领军型高端人才来许昌创新创业。

王树山指出,推进科技创新,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围绕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努力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瓶颈障碍,真正让政府之手“稳下来”、市场之手“活起来”、成果转化渠道“通起来”、企业创新“动起来”,把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源源不断地引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田间地头”。

王树山强调,推进科技创新,要尤为注重统筹协调。要牢固树立全面创新、万众创新的理念,激发方方面面的创业创新活力。一方面,要加快创新战略部署从“小局”向“大局”转变。围绕产业升级、转型发展,全方位推进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另一方面,要加快创新驱动力量从“小众”到“大众”转变。既要“顶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和科技人员的骨干中坚作用,努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更要“立地”,坚决破除对创业创新的不合理束缚,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力量。

王树山指出,推进科技创新,要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科技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的观念,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管、科技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切实把思想从资源依赖、审批思维、封闭保守中解放出来,不图一时之功、善谋长远之利,扎扎实实学科技、抓科技,做到履职尽责、为官有为。

武国定市长在讲话中对2013年以来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总体要求是:以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载体,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通过高效配置资源,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创新型许昌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主要目标分为市级目标和县级目标。市级目标是:到2017年,进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行列;建成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许昌大学科技园)、许昌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许昌科技大市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实现零的突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每年10家);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30家(每年10家);发明专利授权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许昌高新区进入国家级高新区行列。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2%;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8%;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3%。县级目标是:各县(市、区)除要达到上述市级主要目标外,每年要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长葛市和魏都区(含市直)每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要达到200件以上,禹州市、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要达到100件以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城区要达到60件以上;各产业集聚区2015年底前要建成1家以上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二星级产业集聚区2016年底前要建成1家以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围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壮大创新主体,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要加快培育创新骨干和龙头企业。二要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三要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四要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五要加快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二是着力丰富创新载体,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一要启动建设许昌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二要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三要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四要加快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步伐。三是着力扩大开放合作,集聚高端创新资源。一要加快建设许昌市科技创新创业园。二要加大与中科院的合作力度。三要加快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合作步伐。四要大力引进国内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五要加大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四是着力改革收入分配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一要建立科技成果自主处置和利益分配机制。二要健全科技成果和优秀创新型企业家、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激励机制。三要建立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补助机制。五是着力强化金融支持,推进科技金融结合。一要积极发展科技信贷专营机构。二要建立科技金融结合风险补偿机制。三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