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河南省、市、县都要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22.09.2017  19:41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简称《规划》),到2020年,设区的市至少应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县级行政区域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目前,我省的职业病防治形势如何?《规划》显示,形势依然严峻,还面临着许多挑战。目前,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占报告职业病的95%以上;我省是人口大省,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众多,现有职业病病人数量庞大。农民工职业健康损害问题比较突出,职业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投入不足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让劳动者健康有保障?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省要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其中,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落实。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

职业病防治体系方面,2020年前,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全部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稳步提升,设区的市至少应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县级行政区域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职业病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0%。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90%。

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保障。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