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五要求”做好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15.01.2015  11:32

12月19日,焦作市统计局召开科技统计年报工作会议,对做好2014年科技统计年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增强全局观念,加强与部门合作。 2014年年报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的首次年报,确保年报数据与普查数据的衔接尤为重要。各地区要按照《企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4年科技统计年报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科技、财政、发改和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合作,掌握本地区用于科技方面政府资金的主要流向,了解本地区企业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获取情况等。

二是进一步指导企业加强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正确收集企业科技活动基础资料是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基础,可有效避免科技统计报表中的主要错误,各县(市)区可继续督促企业加强基础资料收集,按要求填写基础资料整理台帐,使用手工或程序核算生成科技统计报表。

三是强化科技报表业务培训工作。 近年来,科技统计人员变动较大,部分新进科技统计人员存在对科技统计报表制度理解不到位,甚至有偏差的问题。因此,各县(市)区应先狠抓统计系统人员的业务学习,提升科技统计业务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企业年报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加强年报的督导工作。 在年报工作期间,各县(市)区应加强对下级统计机构和填报单位的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在年报数据上报期间,各县(市)区科技统计人员应及时检查和督促填报单位或下级统计机构科技报表数据的上报和审核工作,市局将不定期通报各县(市)区科技报表数据上报进度情况。

五是加大数据审核力度。 各县(市)区县应按照科技报表程序中的审核关系和查询模板,完成对填报单位数据的审核工作。在审核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对核实性审核关系的人工审核,尤其要充分利用项目表中的人工审核字段强化对伪R&D项目的审核力度;二是要对奇异值进行排查;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核查力度;四是在认真审核填报单位基层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综合(汇总)数据的审核。

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的主管局长、业务骨干及集聚区的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