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义马一居民楼道内为电动车充电被处罚

13.06.2014  11:27

 

 

      为进一步宣贯新修订《河南省消防条例》,认真落实消防总队、支队关于预防电动车火灾的文件精神,三门峡义马消防大队把严查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深入辖区居民楼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义马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在对位于义马市千秋路的兴苑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2号楼五楼住户在一楼楼道内违规为电动车充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但该车主却蛮横无礼,拒不改正其违法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针对此种情况,义马消防大队监督人员耐心的向该车主讲解关于为电动车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危险性及案例,该车主渐渐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随后积极配合大队监督人员进行事件的处理。对此,大队据新《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给予车主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