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男子使用“双重身份证”逃避执行?

29.06.2017  20:59

29日,记者从巩义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抓获一名不承认自己是自己的被执行人。原来,这个被执行人有俩身份证,目前不再用诉讼时的身份证赵新(化名),而改用李四(化名)的身份逃避执行。巩义市人民法院干警们经多方打探,选择28日凌晨进行突击,对李四,也就是赵新进行抓捕。

2015年9月11日,当时还叫赵新的他,开着轿车出去办事,路上突然一个急刹,导致后面的大货车避之不及,直接追尾。赵新和大货车司机都没事,但赵新的车却失控撞上了路边骑摩托车的张师傅。张师傅抢救无效离世,法院判决两辆车保险公司及赵新共赔偿张师傅家人36万余元。赵新赔付不到位,随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

不过,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这个赵新不好找,他如今使用了另外一个名字。面对法院的传唤,这个名叫李四的人很强硬:你们要找的赵新,跟我没关系,不信可以查我身份证。

原来,此人钻政策的空子,办理过双重身份证,两个身份证住址分别在郑州市上街区和巩义市。打官司时,他特意使用了另一个不常用的身份证,目前已被注销。

这样法院就拿他没办法了吗?当然不!经多方打探,巩义法院干警决定于28日凌晨对这个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抓捕。天微明,干警们已在执行的路上,山中的道路崎岖难行,警车被托住了底盘,干警们就下车步行,最终搭车前往,将刚准备上班的“老赖”抓个正着。

对此,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不管使用什么身份证,但被执行人只有一个,不管叫赵新还是李四,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此外,公安部近年来严打户口和身份证信息“错、重、假”问题,正在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奉劝有类似侥幸想法的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