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08.07.2014 19:50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1.招标条件:
巩义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和市级资金并已落实。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巩义市教体局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巩义市鲁庄镇第三初级中学教学楼、实验楼修缮,楼顶治漏1082.7㎡、更换门窗、走廊护栏更换;操场硬化,总面积2000㎡
2、巩义市鲁庄镇赵城小学食堂改造,建筑面积285.66㎡,房顶治漏314.78㎡、隔功能区、内墙粉刷、内墙贴砖、地面铺砖等
3、巩义市鲁庄镇小相教学点校园硬化,总面积650㎡
2.2招标编号:巩财代【2014】21号
2.3项目实施地点:巩义市鲁庄镇
2.4项目实施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施工工期: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施工招标范围:装饰装修,校园地面硬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企业较多时,将进行资格预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为拟任该工程的建造师)、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法人及建造师)、备案手续证明文件。以上证件均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巩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巩义市东区嵩山路114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13938501555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东区政通路102号
联 系 人:李 工 电话:0371-64353558
日 期:2014年7月8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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