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永安路标志标线及警示牌项目竞争性谈判延期公告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巩义市永安路标志标线及警示牌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巩义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二、采购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编号:巩财采[2014]38号
四、项目内容:巩义市永安路标志标线及警示牌(清单详见谈判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及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外省投标人必须提供进豫备案手续;
4、该项目的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必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5、 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三个30万元以上的标线工程合同并具有验收报告。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巩义市财政局701室(新华路85号)。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外省投标人必须提供进豫备案手续、授权委托书原件、该项目负责人即被授权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三个以上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九、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09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黄先生 13838550588
采购代理机构:张女士 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