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首笔林权抵押贷款花落信阳
林权抵押贷款别称为“林权贷”,是一种借款人以商品林、经济林的所有权或经营权、林地使用权等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物的借款,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抵押变现的资产。
信阳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从2007年底启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林改与林业生态建设紧密结合,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严格按照林改工作机制,在顺利开展主体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流转、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深化改革,特别注重处理好生态和产业、保护和利用、兴林和富民的关系,农民得到了实惠,生态得到了保护,林区得到了发展。
2013年7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用承包经营的商品林做抵押,从银行贷款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需要。2013年9月27日,工商银行总行下发了《小微企业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首次将林权确定为抵押物,为“林权贷”扫清了政策障碍。
信阳森林资源丰富,有集体林地783.2万亩,境内林业企业众多,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林产品加工、育林、园林绿化等,全市1500余家各类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信阳工行通过对信阳经济林、茶林等商品林的深入调查,根据当地成熟的茶产业小企业的发展需求,于2013年10月16日向省行上报了《信阳茶产业小企业“林权贷”融资方案》,2014年4月6日又向省行上报《信阳分行开展以林权抵押为增信措施的小额信用贷款融资方案》,进一步将茶林以外的商品林纳入抵押范围,全面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的客户准入标准,贷款条件,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风险控制等流程。
因“林权贷”在河南工行系统属第一笔业务,省行审批部门高度重视,成立会审小组,安排专人审查、审批,在这一过程中,省行就“林权贷”的林权可靠性、真实性及林权的评估标准、评估价值、评估机构,如何选择担保方式等进行了多次会商会审。信阳工行小企业部多次与当地林业局、林业评估机构、保险公司等进行沟通、座谈。
通过总行、省行、市行、支行四级联动,信阳市上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400万元“林权贷”最终获得了省行审批部门的审批。首笔“林权贷”的发放到位,既为信阳林业生产融资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信阳工行也探索出一套“林权贷”成熟的操作流程、管理办法,为批量办理全市中小微企业“林权贷”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