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红旗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1.05.2014  11:08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红旗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红旗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区政府配套与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红旗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新红招标14-010
  2.3建设规模: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新建急救中心、医技部、住院部等,总建筑面积为44000平方米;红旗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红旗区卫生监督所、120急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新农合医疗管理办公室、健康教育所、计划生育服务站等7个事业单位的综合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857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新乡市小店镇新东大道东侧,东敬路以北与规划路以西地域南侧;
  2.5招标范围:项目用地范围内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布局、交通组织、空间形态、景观环境设计以及各功能建筑单体建筑设计方案。中标单位负责修改完善中标方案,其设计成果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6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区政府配套与单位自筹,已落实。 
  2.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职称证书;
  3.2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B、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多于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仅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验原件留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2 日 9:00 ;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2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红旗区财政局0373-2038219              红旗区发改委 0373-5818100
  红旗区审计局 0373-307517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837321908                                      电  话:13303735589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