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龙子湖区薛夏南街及夏庄街(K1+050-K2+136.78)工程施工的二次招标公告

02.03.2015  12: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东新区龙子湖区薛夏南街及夏庄街(K1+050-K2+136.78)工程施工  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子湖区薛夏南街及夏庄街(K1+050-K2+136.78)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

龙子湖区夏庄街道路工程(姚桥路——贾鲁街)K1+050-K2+136.78;龙子湖区薛夏南街道路工程(晨晖路——博学路)。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及相关管线等工程施工。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龙子湖区夏庄街K1+050-K2+136.78;

第二标段:龙子湖区薛夏南街;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管线)施工业绩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管线)施工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投标人还需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9、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上述要求携带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项目经理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如有)、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

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

⑦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4.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3  报名时间:2015  年  03  月  02  日至  2015  年  03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4  报名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建委北院A座三楼8317室。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建委北院A座三楼;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7.1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淮河西路10号建委北院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0371-67887835

2015年  03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