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新乡市原阳县天然渠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建SL15-001 原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的新乡市原阳县天然渠治理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原阳县天然渠治理工程1标段(施工):天然渠(桩号45+240至54+340)河槽清淤及堤防工程9.1公里,水土保持,环保工程;新乡市原阳县天然渠治理工程2标段(施工):天然渠(桩号54+340至62+540)河槽清淤及堤防工程8.2公里,3167米防汛道路;新乡市原阳县天然渠治理工程3标段(施工):桩号62+540至68+121河槽清淤、堤防工程5.581公里及450米险工护砌,桥梁2座、管理所500㎡。 2、招 标 范 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原阳县 5、标 段 划 分:标段-1/标段-2/标段-3 6、工 期 要 求:9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报名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备案的委托代理人;(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开标截止日期前5年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具有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网上公示为准);(3)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信息(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1月07日至2015年01月13日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赵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1月30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3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水利局电话:0373-2079602 招 标 人:原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9163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3837122303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水利局 2015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