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大学图书馆一分馆、二分馆改造消防系统工程及视频监控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6.09.2014  18:14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 的委托,就 图书馆一分馆、二分馆改造消防系统工程及视频监控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 1562号

2.招标范围及内容:

项目A标段消防改造:

2.2招标范围:项目消防系统,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另对北校区图书馆泵房进行改造,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18000m2

2.4建设地点:大学路75号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B标段视频监控:

结合郑州大学的实际情况,本次需新建三套基于网络高清视频监控的监控系统,对三个图书馆区进行分别视频监视,具备监控各层的实时视频监控、录像存储、历史图像查询、云台操作控制、具备报警联动等监控功能。

系统采用高清架构监控方案,前端主要采用1080P高清网络摄像机,依据每层的具体情况敷设,并将视频数据按指定的时间及内容存储到管理平台及监控专用存储设备内。监控中心通过专网实现图书馆各区域图像联网,并配合监视器显示。

2.7分别在三所图书馆各层视频图像通过采用敷设网线进行传输,直接传输到监控中心的存储设备上。

2.8分别在三所图书馆各层出入口、大厅、重点房间、主干道部署1080P高清网络摄像机,实现楼层人员24小时实时监控。

2.9分别在三所图书馆的电梯内部署1080P高清网络电梯专用摄像机,实现上下楼层人员24小时实时监控。

2.10分别在三所图书馆的控制中心系统中配置集成监控平台、监控客户端电脑等设备。通过视频专用存储设备对各各楼层视频图像实现实时存储功能,满足15天全实时、高画质的图像资源存储需求。

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9月26日,发布媒体:河南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教育招标网:http://www.hnzbedu.cn

4. 报名时间:自 2014年 9月26日 起至 2014年10 15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 至12∶00, 15∶00至18∶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路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服务中心117室)

6. 招标文件售价:现场购买,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 年10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路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开标室)

9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项目A标段消防改造:

9. 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工程施工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一千万元。

9. 2财务要求: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和符合要求的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的财务报表;

9.3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合同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一项类似业绩。

9.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9.5建造师资格:建造师要求机电安装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

9.6其他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农民工工资、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项目B标段视频监控:

9.7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9.8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9.9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建筑智能化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9.10投标企业指派的授权人代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有单位用工协议和单位缴纳有社保证明。

9.11投标人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9.1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9.13郑州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和办公场所。

其他资格要求:

9.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9.1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购买招标文件是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项目A标段消防改造: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项目B标段视频监控: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资质证书、系统集成或智能化设计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投标企业指派的授权人代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单位用工协议和社保证明,及郑州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队伍和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郑州市内房屋租赁协议等);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承诺书。

11. 保证金交纳: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将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和支票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汇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帐        号:  371903102310201       

参加本次投标而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收款收据及单位汇款信息,尽快到我公司财务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供应商请尽快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中标服务费缴纳手续,来前请先联系我公司财务部(扶海洋0371-68265085)。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结果公示(即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招标文件编写负责人:田群涛  电话:0371-56058516

13. 项目A标段消防改造河南省外的投标人除上述要求外,还须按照豫建建【2009】3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执行。附件:后附(可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njs.gov.cn )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www.hngcjs.net ) 查询)。

14. 其他说明:

14.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14.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4.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4.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下载打印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序号                                           2014年  月  日

投标人填写内容

招标编号

公司名称(盖章)

公司地址

注册资金

          万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手机号

电话

传 真

发票及标书领取人

Email

报名标段(输入标段号)

代理机构(审核)填写内容

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是否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是 

□否

发票号码

备注

本报名表内容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资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所述内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09〕31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加强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管理,规范我省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打击伪造证书、出借证书、转包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外省进豫和中央驻豫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暂行办法》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知》(建市〔2009〕6号)等规定,现就加强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在本市建筑市场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工作。各级招标监管部门、施工管理部门、各市有形建筑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等,在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明确要求其到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各建设单位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时,须注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各级招标监管部门要对以上环节加强审查。
  外省进豫企业认证备案须知请登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hnjs.gov.cn )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www.hngcjs.net )进行查询。
  二、加强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备案工作。各级招标监管部门和施工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外省进豫施工企业中标后工程的备案工作,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中标企业总承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项目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变更情况。对单项工程备案的内容,各级招标监管部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日内按附表列表上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三、完善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认证查询系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河南省建设网( www.hnjs.gov.cn )及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www.hngcjs.net )上设立外省进豫企业资信查询平台,对外省进豫施工企业的资质情况、投标、中标信息和相关进豫人员进行公布,供公众查询。

  四、加大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中标后的履约检查力度。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施工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中标后监管工作,要相互配合定期对其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项目主体完工前擅自变更主要人员的以及主要人员不到位的列为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并记入“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管暨信用信息网系统”中公示,严重的列为转包挂靠行为。禁止投标中影响中标结果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主体完工前调离,并对其建造师证书实行押证,至项目主体完工后退还。
  各市应在每年5月、11月组织两次对外省进豫施工企业标后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厅建管处,省厅对检查结果汇总后将对外省进豫施工企业进行总体评定。

  联系 人:吴  伟    卢  薇
  联系电话:0371—69523923(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单项工程备案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备案  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