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月21日,焦作市工商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工商系统坚决落实八项规定,作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落实措施,严肃了整治纪律和工作纪律,2013年,全系统“三公”经费压缩了16.96%。狠抓行风,提升队伍形象,全系统有15个工商所被评为省、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强化监察,做到令行禁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纪律处分等形式处理人员20余人次。严格执行责任制,反腐倡廉工作得到新提升。市局顺利通过了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荣获“2013年度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连续9年获此殊荣。持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8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47人次。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中,共排查制度漏洞3个,列出制度规划10项,出台制度38项,夯实了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基础。在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工作中,制定了7大类113条行政职权目录,对2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修改完善制度6项,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 严明党的纪律,切实保障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工商机关贯彻落实。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证工商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是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4+4”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和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拿好处不办事、拿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制定完善驻所纪检监察员管理、考核、任命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他们“一线”监督员的作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风险防控于萌芽,筑牢第一道安全线。 三是 严格执纪监督,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建立实名举报限时回复和反馈制度、违纪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对各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和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防止有案不查、压案不办。 四是 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为契机,推进工商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工商系统实施办法,明确重点任务,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五是 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党组(总支、支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