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工商局多措并举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开局顺利

27.11.2014  12:35

  自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五部配套规章实施以来,驻马店市工商局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广泛宣传,确保了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开展。目前,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全市16万余户市场主体的基础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实现了全部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截至11月18日,全市总计应进行公示的市场主体数为126598户,已公示3218户。其中:内资企业应公示数为20217户,已公示1936户;外资企业应公示数为482户,已公示10户;个体工商户应公示数为105899户,已公示1272户。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武国定市长、李国胜副市长多次就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安排指示,市政府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经费被纳入市财政预算,市编办和工商部门在沟通对接基础上,就在工商部门设立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具体意见。

  二是积极开展培训。9月19日市工商局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条例》培训会议,刘剑平局长就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技术人员对现场参会的县(分)局人员进行了《条例》、配套规章讲解和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机操作培训。10月1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及培训会议,市局邀请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何艳红为各县区分管副县长及140家大中型企业代表等进行了集中培训。各级工商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市场主体开展法规培训,详细介绍信息公示流程和操作规范。

  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制作操作指南、宣传手册,印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在《驻马店日报》连续3期刊发政策解读,在驻马店电视台、《驻马店日报》、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媒介连续一周发布信息公示通告,各级工商部门主动深入市场、企业,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演示、现场解答示范,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各类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责任的知晓度。

        四是加强督查。11月13日至20日,对各县区工商局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个县分局随机抽查一至两个工商所,通过查看资料和到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评,确保全市信息公示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