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工商局四项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6.08.2016  23:08

      按照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漯河市工商局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加强对流通领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商品的质量监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了《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重点任务和项目,细化目标责任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完成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严格主体资格审查。通过巡查摸底,全方位了解辖区煤炭、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等商品的销售企业情况。集中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散煤销售点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48家煤炭经营户进行登记造册,对新发现的商户,随时登记,及时列入监管范围,确保我局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无死角。
  三、立足职能强化监管。结合信息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流通领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商品监管。通过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改变监管理念,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方式,督促经营者依法建立经营档案、台账。同时充分利用12315申诉举报平台,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商品经营行为。
  四、强化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根据市场监管情况,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了成品油、蜂窝煤商品质量抽检活动。针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责令其停止销售,并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将违规经营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警示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商品经营户合法经营,打击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