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由邓州总结

28.07.2014  10:40

   【编者按】

  今年1月1日起,我省对邓州市、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全面实行“省直管”。10个省直管县被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03项。半年过去了,这些直管县改革进展如何,老百姓得到了哪些新实惠?今天起,东方今报推出“省直管县改革半年回望”系列报道。今天首刊邓州篇报道。

  7月15日,省委书记郭庚茂到邓州市调研,“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用推广情况,是其中内容之一。2009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河南调研期间,专门听取了“4+2”工作法实施情况汇报,随后作出重要批示:“邓州工作法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加以完善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作为河南省首批直管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经成为邓州市最醒目的名片之一。

  □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张书勇

   四议两公开”要求人人起来负责

  什么是“4+2”?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是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为方便记忆,乡村干部把这种方法称为“4+2”工作法。

  “4+2”工作法是怎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呢?要从2003年刘朝瑞从西峡县委书记调任邓州市委书记说起。

  刘朝瑞是南阳市政协主席,2003年上任时,他从西峡带来了“三问”:为什么交通工具先进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却远了?为什么基层干部文化素质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却少了?为什么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了,对基层干部的意见反而增多了?然而“三问”的问号还没拉直,刘朝瑞又有了新的问号。

  2005年,邓州市578个村党组织中,“后进村”37个,占6.4%,工作勉强运转村76个,占13.1%,个别村级组织甚至线断人散。久而久之,党员干部的威信降低,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被削弱,核心地位被弱化。

  当时的邓州市是全国第二人口大县,刘朝瑞说,河南省之所以把邓州列为“扩权市”,目的之一就在于从这个全国人口大省率先进行探索,探索新时期党的组织以及政府如何做好农民的工作,如何从基层把人心稳定下来。

  2005年,邓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新的工作思路:一是将“改革发展稳定”的顺序,调整为“稳定、改革、发展”,稳定是中心;二是必须创新一个方法、一个制度、一个程序,保证在稳定基础上发展的指导方针,在制度的约束下得以实现;三是必须给群众监督党委政府的权力,“人民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

  这种背景下,“4+2”工作法产生了。

  仅一年 农村信访量下降74%

  刘朝瑞曾说:“探索总结‘4+2’工作法,最初是为了解决一批‘后进村’的难题。”

  邓州市陶营乡徐楼村以前是个所谓的“问题村”,村内事务无人管理,村级组织一度处于瘫痪状态。推行“4+2”工作法后,村支部根据程序要求,支部提出详细方案、“两委”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党员大会审议方案,同时还将规划意见书发到每家每户征求意见。

  “因为所有人都能参与,这就调动了积极性,群众对村支部的态度也由怀疑到信任、由抵触到协作、由疏远到亲近。”村党支部书记倪双印说,“党员干部的威信逐渐树立了起来,以前看到村干部转身就走的群众,开始主动上前谈心交流。

  在汲滩镇张井村村委会大院的外墙上有一幅宣传漫画,“农村问题”被画成一把锁,锁鼻上挂着六把钥匙。村支书孙永浩介绍,如今,凡是村里重大事项决策,都要按照“4+2”工作法的程序进行,这已经成了村里议事办事的“铁章程”,“六把钥匙开一把锁”就是对这一过程的形象化表达。

  2006年的统计显示,“4+2”工作法运用仅仅一年,邓州市农村信访量下降74%,集体访、越级访下降95%,邓州被评为河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县(市)。

  “四议两公开”成邓州在全国的新名片

  邓州“4+2”工作法给当地农村带来的变化,率先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关注。

  2009年,时任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指出,“这是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时任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也指出,要把实施“4+2”工作法的情况,作为落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2009年5月,河南省委、省政府拉开了在全省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的序幕。通过运用“4+2”工作法,全省50%的行政村制定了发展规划,成立了8700多个农业专业合作社,8000多个行政村确立了特色产业、引进了投资项目,8万多个长期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2009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河南调研期间,专门听取了“4+2”工作法实施情况汇报,随后作出重要批示:“邓州工作法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可加以完善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200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一行8人,从北京直达河南省邓州市,对“4+2”工作法做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后,李源潮给“4+2”工作法作了名称上的科学界定:“四议两公开”。

  最终,在2010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第26条明确写道:“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做法。

  由邓州市总结探索出来的“4+2”工作法,从此走向了全国。

  省委书记郭庚茂指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邓州总结出来的一个很好的经验,是基层民主决策制度机制的一个有益探索、一种成功做法。要持续探索、持续推进,不断总结完善提高,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他强调,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把握其制度化运行的条件,合理确定议题、防止主观随意性,规范运行程序、防止简单化,用促和谐、促发展的实践效果作为完善和推进的评价标准。

  群众的事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最后公开处理结果。眼下,在邓州市基层实践了10年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俨然成了群众处理村组事务的管家法宝,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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