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突出“早、细、实、严”
嵩县“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具体指导下,突出“早、细、实、严”,很抓工作落实。
一是安排部署突出“早”。7月3日下午3点半,市政府召开“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大会之后,我县于五点钟接着就召开召开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动员会。会上,下发了嵩安委(2015)27号文件,即《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赵中林就我县“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做出了具体安排。
二是制定方案突出“细”。动员会后,我们又结合嵩县实际进一步制定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嵩安委【2015】28号),下发到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方案详细规定了做好“四查”和“十除”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确定了活动开展的方法步骤;提出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具体要求。
三是开展自查排查突出“实”。县“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会后,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都于7月10日前先后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省市县“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组,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了隐患治理台账。
四是督导检查突出“严”。县政府安委会为保证“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工作落实,制定了督查内容,印制了督查表,由县政府安全生产督导组和暗访组开展对各乡镇和县行业管理部门的督查和暗访。通过查记录、听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全县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督导检查。(嵩县安委会办公室 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