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审计局多措并举建设服务型执法机关

09.12.2016  19:39

 

今年以来,嵩县审计局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不断创新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作用,全力推进服务型审计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服务型审计机关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业务工作并重,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全体业务人员共同参与的审计工作格局。把服务融入到日常审计工作中,把事后审计向前推进,防范违规违纪行为于未然。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将《国家审计准则》作为审计工作的准绳,狠抓项目质量管理,全面推进审计执法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制度、审理制度以及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有效督促和监督行政处罚权的行使,确保了审计处罚的公平、公开、公正,力求最大限度降低审计风险。

三是谨慎处罚,融服务于执法。在审计处罚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切实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必依。并充分考虑违法事实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影响,严格保护违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在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中,认真贯彻落实《嵩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嵩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杜绝了行政处罚标准的随意性,做到服务与处罚的有机统一。

四是开展行政指导,建设服务型执法机关。坚持把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非强制方式用于日常审计工作中,对审计对象进行指导。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等关系,对于一般性的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只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不动用审计处罚权,使审计监督工作做到有为、有威、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