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实验幼儿园PVC地胶卷材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8.07.2014  20:35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4]024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实验幼儿园委托,就嵩县嵩县实验幼儿园PVC地胶卷材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变更内容公布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PVC地胶卷材生产厂家,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VC地胶卷材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能力;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
变更为: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
    四、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29日下午18:00。
变更为: 
    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7月31日下午18:00。
  五、招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9:30。
变更为:
    1、招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2日上午9:30。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