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国土资源局“三化”打造阳光政务

16.06.2014  18:58
       

一是内容最大化。 参照《嵩县政务公开参考目录》要求公开的内容,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等各方面内容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二是形式多样化。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设置“政务公开栏”、利用网站、采取会议、文件形式进行公开。同时,通过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

三是时限动态化。 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对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对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实行定期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安排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四是程序规范化。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