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大峪沟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25.07.2014  18:52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4]2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巩义市大峪沟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 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现委托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巩义市大峪沟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项目地点:巩义市大峪沟镇

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资质条件:

一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根据豫建建〔2013〕15号《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外省投标人须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

5、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留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 万元人民币;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证明);

5、投标人为风光互补路灯系统主要货物和服务能力的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主要部件风力机组需提供国家省部级以上质量检验中心测试合格及国家重点实验室风洞试验报告;

7、有至少二年的风光互补路灯及所用风力发电机在国内制造与销售的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和该合同下的用户证明或采购方证明);

8、实际已投入使用风光互补路灯累计数量超过200 套,且正常运营至少满一年(须附供货合同,并附安装地点清单及相应彩色照片);

9、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有至少2年的类似工程经验;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2014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紫荆山路商城路交叉口东北角裕鸿国际A座2505室参加报名,逾期不再接受。

2、一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备案)

3、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要求中要求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备案)

4、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图纸300元/份 。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37988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