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风雨耕耘人间忠诚 30载日月播洒法治雨露 三门峡市84岁老人义务普法三十余载

08.05.2014  12:34
       

符忠道老人,今年84岁,家住三门峡市卢氏县东明镇北苏村。1948年参加革命工作,先后在卢氏县文化馆等单位工作, 1980年离休。离休后,他把全部精力用到了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农业科技和弘扬道德风尚等活动上。三十年如一日,这位八旬老人,骑着一辆28型旧自行车,遍地播洒党的政策和普法教育的种子,采取办黑板报、举办图片展、成立“关心下一代讲师团”到学校讲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先后被省委组织部、省老干部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称号,被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评为“老干部发挥余热先进工作者”,被卢氏县县委宣传部评为“社会宣传标兵”等荣誉称号。

三十年如一日,普法宣传耕耘不辍。办黑板报、办图片展、到学校讲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十余年来,累计书写板报3000多期300多万字,受教育群众100余万人次;在各种场合举办图片展2000余场,受教育群众30余万人次;先后到70余所中小学校讲课600余场,受教育师生20余万人次,主动调解民事纠纷800余起,挽救失足青年20多名。2012年3月至4月,利用集会和庙会进行普法宣传。4月15日,在县城东门外桥头办图片宣传,为过往行人讲解法律知识。沙河乡宋家村村民王某因办砖厂发生纠纷已有十几年,当他看了法律图片展后说:“我不再上访了,我的纠纷问题在卢氏县就可解决。”一起久而不决的纠纷在符忠道老人简单而明了的讲解下,大事化小。

深入学校开展普法宣传。符忠道老人十分重视对学生的普法教育,骑着自行车,先后到卢氏县各乡镇70余所学校面对面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东明镇第二中学师生听了他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后,400多名师生都非常激动,纷纷写出心得和决心书,决心学法、守法、不违法。通过普法教育,该校学生遵纪守法,学生成绩逐年提高,2005年期末考试名列全县第二名,学校正式聘他为校外辅导员。东明镇第三中学个别学生时有打架、斗殴和吸烟等不良习气,符忠道针对这种现象,主动到学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八荣八耻”宣传给学生,使学生们被这种良好氛围所包围。

不图名、不图利,只图为党献余热。符忠道同志义务宣传法律知识,不图名利,只图为党献一点余热。自费订阅《河南日报》、《法制日报》等10余种报刊杂志,他自费购料请工人制作数十块黑板,自费制作宣传图片,自费打印各种宣传材料向群众散发,几十年来他无怨无悔,坚定信心,发挥余热,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