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7岁孤独症女童遭猥亵 孩子称与对方只见过3次

27.02.2016  09:24

  □记者 段伟朵

  核心提示|7岁孤独症女童被猥亵,130万孤儿救助金成“唐僧肉”,高三“乖乖女”偷老师苹果手机……

  昨日上午,河南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检精品案件评审会在省检察院举行,现场公布从全省各基层院推选的案件20例。从这些案件中可以看出,留守、流动等“困境”未成年人成犯罪多发群体。

  他们受到了伤害,他们伤害了别人,都会让人心痛,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这个社会的未来。目前,我国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3亿多。2015年,省检察院对340名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失足

  案例 2名17岁少年偷泡面、钞票和藏獒

  20个案例中,涉及未成年人偷窃的比较多。

  2014年12月20日,淅川县17岁少年小余偷偷躲在一农户小吃店餐桌下,趁其休息后到厨房偷吃3碗泡面,并偷走750元现金。

  同样17岁的沁阳市的小商,在与朋友骑摩托车玩耍时,一时兴起,到猪场偷狗,被人发现后狼狈逃窜。经鉴定,所盗狗为藏獒,价值4133元。

   案例 陪老师逛街时高三“乖乖女”偷走老师iphone5

  2013年8月,刚升入高三的小香在陪老师逛街的过程中,将老师背包中的iphone5盗走。老师报警,警方很快将目光锁定在小香身上。随后,尉氏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小香告诉承办人,同学们都有手机,她也想有一部自己的手机。

  承办人了解到,小香在学校担任过班干部,学习成绩较好,谁也没想到,“乖乖女”会将“黑手”伸向自己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