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四名厅官严重违纪被“双开”
山西省纪委3日对外公布,山西省委委员、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山西省太原市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长柳遂记;山西省长治市市委原常委、襄垣县委原书记田志明;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尹喜平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刘向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转移、隐匿大量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巡视纪律,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职务调整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房产、股权等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山西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讨论、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向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山西省委全委会时予以追认。
柳遂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转移、隐匿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隐瞒不报个人及配偶投资参股等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赠送礼金礼品;为其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干预司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并获取利益。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柳遂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田志明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提拔和子女工作调动,送给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安排购买、豪华装修并长期借用原管辖区单位车辆,占用酒店豪华套房供个人使用。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为谋求个人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志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尹喜平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求个人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案不办。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为谋求职务提拔,送给他人财物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喜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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