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教育局鹤壁市山城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壁市山城区教育局委托,对鹤壁市山城区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合理性低价摇号中标法)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NSZH2014-58号;
二、招标人:山城区教育局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名称及内容简要说明:
标段名称 | 采购项目 | 数量 |
A标段 | 山城区中小学实验室设备 | 详见清单 |
B标段 | 山城区中小学实验室仪器设备 | 详见清单 |
C标段 | 山城区中小学实验室多媒体设备 | 详见清单 |
D标段 | 山城区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卫生器材设备 | 详见清单 |
五、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及费用:
报名时间: 2014年 8月 4日-8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 8:00-11:30;下午 15:00-18:00。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雪松巷市政楼5楼东。
费用:招标文件一份1000元(售后不退);清单光盘费用:100元(包含在招标文件费用内,需提前缴纳)。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100万元(含 1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2)投标人应是:“ 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 [2012]446号)名单中。(不接受入围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
(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授权书,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书。被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提供两份类似规模、类似项目的合同。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4)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授权书。
5、法人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资格预审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被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必须提供两份类似规模、类似项目的合同(含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原件)。
10、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要求为原件,且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红章。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教育局
联系人:齐主任
电话:136039282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手机:13213415666 座机: 0392-3228829
2014年 8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