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01.04.2016  11:37

3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中玲、副主任孙中英、唐文生,党组副书记赵友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总工会主席陈祖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贺迎,副市长岁秀强、丁心强、徐建生、程军锋,市人民法院院长杨俊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齐杰列席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5人,到会30人,符合法定人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中玲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关于2016年度分管重点工作的承诺报告;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监督实施办法、授予地方荣誉称号暂行办法、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暂行办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殷中玲在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就2016年度分管的重点工作所作的承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邓州实际,振奋人心。希望各自对照任务目标,履行承诺,兑现承诺,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殷中玲要求,市人大各委办科要围绕2016年工作要点所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尽快研究部署,制定详细计划,切实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和联系,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前,全国人大代表、市中医院院长唐祖宣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供稿:闫耀柱)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