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酒驾肇事 以权"私了"太任性

11.03.2015  11:28

  梁建曾

  3月8日晚上,台州三门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照为“浙JK0025”的黑色本田CRV将一辆在路口等候红绿灯的电瓶车撞倒,造成车上一对母女一死一伤。事故发生后,酒驾肇事司机徐伟晖逃离现场,在时隔8小时后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证实,徐伟晖系台州三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3月10日,中国网)

  众所周知,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醉酒驾车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官员、酒驾、逃逸、死伤、私了……这一系列关键词放在一起时,马上就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据报道,台州三门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伟晖酒驾肇事逃逸,竟然还想私了了事。笔者不禁感叹,局长酒驾肇事,以权“私了”太任性。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公职人员拒绝“酒精考验”。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酒驾肇事造成一死一伤后,面对造成的恶性结果,他没有积极对伤者实施抢救,也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逃逸,几小时之后才报案自首。同时根据家人透露,徐伟晖被公安机关控制后,有人曾经找上门来协商希望能够私了,导致一死一伤还想私了解决,简直太任性了。

  近些年来,关于官员酒驾肇事的报道屡见不鲜,在查酒驾查的如此严,酒驾处罚如此重的当下,为什么官员酒驾还是前赴后继,屡禁不止?归根到底,还是官员的官本位思想在作怪,是特权主义在作祟。自以为自己大小是个当官的,出了事花钱私了就是了。这些官员把手中的权力当做“护身符”,自以为可以得到庇护,从而逃脱法律法规的制裁,但是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国情面前,一切的“护身符”都是无效的,只有遵纪守法才是唯一自保的方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么一个连小孩都懂的道理,为何官员们不懂得?官员也是普通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犯了事就该勇敢承认错误,主动接受惩罚,起码也能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才有可能得到公众的谅解,若是想着有权、有钱就能任性借着“私了”不了了之,终究是痴人说梦徒增笑耳。通过此次事件值得官员警醒,只有廉洁自律,遵章守法,去掉特权思想,才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