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质监局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28.08.2015  11:53

为深刻汲取天津滨海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教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郑州市质监局采取三项措施,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8月17日,郑州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8月15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市质监系统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靠前,及时汇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对有关企业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市局稽查大队按照分包区域配合县(市)区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检测机构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明确重点,全面排查

明确三个检查重点,迅速开展全面排查。 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情况,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特种设备。 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区、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的企业以及天然气加气站、石油化工企业和油气罐区、冷库、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等场所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检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资质等情况。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查处;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查、严格整改

动员会后,全市质监系统组织执法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对危险品生产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已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仓储单位8家,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2家,排查特种设备180台,发现事故隐患59条,责令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专项整治活动仍在深入开展之中。(郑州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