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学习《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21.06.2016  16:34

6月20日上午,在局办公会上,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局领导和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六章四十八条。

条例》首先明确了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均适用本条例。

条例》还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等概念进行了界定。

条例》对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要求,要依法公开执法事项,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条例》还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执法程序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严格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学习后,市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鲜明强调,一是市局和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学习,在本系统掀起学习《条例》、宣传《条例》的高潮。二是全体执法人员要认真领会《条例》精神,逐条逐句研读,做到烂熟于心,指导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三是要在各项执法活动中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保证自己不违法、不违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安阳市安全监管局  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