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焦作市地税局等单位强征管优服务助力“5.1”旅游市场繁荣

08.05.2015  14:19

 

开封市地税局强化“五一”小长假旅游业税收征管预计实现税收260万元   “五一”期间,随着开封市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战略效应的不断显现,开封市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小长假三天,全市共接待游客总量182.8万人次,同比增长8.7%;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88亿元,同比增长13.1%。开封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小长假期间税收征管和服务工作,预计可实现旅游业税收260万元。

一是注重宣传。以开展第2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深入清明上河园、龙亭公园、翰园碑林、铁塔公园等景区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向旅客散发税法宣传材料和设立景区税收政策咨询点等形式,积极主动做好税收宣传服务工作,提高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

二是加强监管。对景区内部餐饮、娱乐节目等服务项目的经营收入情况及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认真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措施,为建立旅游业税收长效管理机制提供扎实依据。针对景区个体业户多、规模小、流动性强等特点,定期同景区管理部门沟通情况,取得工商、国税、卫生、公安等部门配合,对旅游经营业户税收实行多方监控,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是优化服务。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动走访旅游业纳税人,征求改进税收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纳税提醒,提前做好发票供给,并推出预约服务、送票上门等服务,保证票据供应,方便广大旅游经营业户,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四是强化检查。以规范发票使用行为为重点,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对餐饮、住宿业,除以票控税外,按其餐桌、床位数量核定税额。制定假日期间举报投诉应急预案,健全假日值班制度,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假期旅游市场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焦作市“五一”旅游市场持续向好拉动服务业税收增长   今年“五一”期间,焦作市各旅游景区共接待游客88.13万人次,门票收入4309.82万元,旅游市场持续向好。焦作地税局依托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等5A级景区旅游市场平台,通过加强假日间旅游业、饮食业、旅馆业及其他服务行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进一步拉动相关服务业税收稳步增长。

一是提前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景区专用大巴车、流动服务站、大型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平台,在主要旅游景点张贴宣传标语,提醒游人在消费时索要发票,使自觉纳税意识深入人心。通过纳税人QQ群、温馨短信提示等方式,及时提醒和预约纳税人节前或节后办理涉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等相关事项,提示办税流程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宣传引导。

二是确保发票需求供应。针对节日期间景区用票量大的特点,该局根据各景区实际情况,提前预测其用票量,允许其在正常用票量的基础上,准许部分景区适当增加发票领购量,使其备足发票,并随时为旅游企业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辅导,避免假日期间用票脱节,确保景区发票正常供应。

三是提供特色办税服务。针对旅游景点山区分布、点多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开辟领购发票“绿色通道”,急需用票的纳税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随时申领发票。同时,结合管理实际,积极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人性化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

四是强化旅游业税收管理。在“五一”节前夕,以景区附近宾馆、饭店、旅游服务公司及全市旅行社为重点,及时对其负责人和财务主管进行培训,就地方税收业务知识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讲解,规范行业管理,提高办税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旅游业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巩义市局“五一”期间打好服务牌助推旅游业发展   “五一”黄金周期间,该局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旅游旺季的经济税源实际,采取务实有效措施,积极助推辖区旅游业的发展。据悉,“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1.2万人次,同比增长8.8%;实现旅游总收入383.3万元,同比增长18.7%。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管理服务。该局在景点借助旅游宣传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到景区开展税收现场咨询和宣传活动,向游人发放税收宣传册,详细宣传讲解税收政策,并紧紧抓住发票管理这一税收管理的重点环节,提醒游人在消费时索要发票,以此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

二是优化税收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对内严格纳税服务制度,认真履行纳税服务承诺,对外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定期举办税企恳谈会,建立走访企业制度,听取纳税人的建议和意见,帮助旅游企业解决遇到的税收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已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优惠审批手续,促进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是健全景区台帐,加强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旅游区税收征管台帐,同时对康百万庄园、浮戏山、慈云寺、长寿山等重点景区进行重点监控,要求税收管理员定期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收入进度,注意分析影响税源变动因素;同时不定期组织旅游企业财会人员进行税收、财务培训和学习,帮助旅游企业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切实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核算准确,确保重点户正常申报。

四是加大以票控税,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以票控税”力度,加强发票的领、用、存、销各个环节的管理,同时对各景区门票、饮食发票、住宿发票分类严格管理,对旅游区不定期进行发票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自印门票、收据等行为。清查有关景点门票、发票,通过与发票发售的数据对比,掌握各景点门票、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同时,前几个月和去年同期帐务处理、纳税申报、实际经营等情况进行比对清查,确保税款应收尽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