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8.09.2014  18:33
 
1、招标条件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灵宝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灵宝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FDZB-2014-553;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4 计划工期: 5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含100万)以上;
3.2 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厂家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
3.3 具有履行以上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18日至2014年0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5:00至 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灵宝市治黄局对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4.3 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厂家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
4.3.3 近二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为准)2份;
4.3.4 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625396656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8-8859666、150398999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工业西路治黄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