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局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办法(试行)》

30.03.2016  10:50

近日,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科学分析、防控风险、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根据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分别对食品生产类、食品流通类、餐饮食品类、小型加工经营类企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档案。其中食品生产类划分为5个风险等级,食品流通类、餐饮食品类划分为3个风险等级,食品小加工、前店后坊、即做即卖、一般食品店、小餐饮等小型加工经营类暂定为A级管理。监管人员根据各类别的《风险等级评定表》进行评定打分,按照风险等级确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频次(A级不少于1次,B级不少于2次 ,C级不少于3次,D级不少于4次,E级不少于5次)。企业风险等级原则上实施年度调整,在本年度中,企业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上调1个风险等级或取消原风险等级,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查处。《办法》的出台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划清尽职免责边界打下坚实基础。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