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商务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走私肉品等冻品的工作方案

12.02.2015  17:29

汝阳县商务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走私肉品等冻品的工作方案

县肉联厂、各乡(镇)工业区屠宰场、各肉类经营者:

为落实《汝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走私牛肉等冻品工作方案的通知》(汝政食安办[2015]  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肉品市场质量安全,我局决定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3月18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肉类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全县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走私肉品等冻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市场检查,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走私肉品等冻品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肉类食品流入市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为构建和谐汝阳做出应有贡献。

二、整治重点

根据汝政食安办[2015]  2号文件精神,这次肉类产品等冻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和目标是:

1 、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 确保生猪肉品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巩固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已取得的成果,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厂的各项台帐记录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屠宰执法力度,加强对高发时段和地区的检查,盯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坚决杜绝定点屠宰厂生产注水肉、病害肉以及定点屠宰厂自备冷库储存或代存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2 、加强对屠宰厂冷库和肉品经营者自备冷库的检查。 严厉查处违法经营不合格肉品和病害肉品及私藏销售走私肉品冻品等产品,保障肉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肉类流通领域质量安全。

三、方法步骤

1 、宣传发动。 从2015年2月5日至2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大力开展宣传肉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印发宣传单、公告、开办整治活动专报,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肉类质量安全已有的成效,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肉类质量安全工作。

2 、开展自查自纠。 2015年2月10日至2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定点屠宰厂、肉类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工作方法,重点做到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集中整治,联合检查。 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3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的扎扎实实,取得明显效果,商务局将会同畜牧局、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全县肉类生产经营的单位及个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案件高发时段和区域采取重点看守和重点检查。

四、组织领导

1 、切实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肉类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局领导班子及时组织,成立了肉类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侯建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姚敏会、胡建昌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秩序科、肉联厂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即日起开展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细化方案,加强日常监督,确保这次肉类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2 、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活动造成安全事故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认真总结。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局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认真总结,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上报至县食安办。

 

 

二0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