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绿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3】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35%:18%:47%。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公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概算3899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0593㎡,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通信指挥中心、后勤服务楼、交警办事大厅、门卫房、指挥中心通讯塔、院内道路广场、绿化、大门、围墙等以及室外附属工程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四路以南、郑港四街以西、琴台街以东区域
2.4本次招标规模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养护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备园林或绿化专业贰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本单位社保和劳动合同;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投标时没有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
3.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三无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须具有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5)外省企业还需持有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证明》
4.2报名地点: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34房间)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 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34室)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861986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86507708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