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营业药店“打瞌睡” 药监无硬性处罚依据

08.08.2014  11:54

  夜间出现急症需要前往药店买药,但是标示为24小时营业的药店却都早早拉下了卷帘门。近日,记者对南昌大大小小的药店进行走访调查,多数24小时药店在22时许就关门,夜间售药热线、夜间售药窗口多为虚设。据了解,药监部门早在2004年便出台规定,要求药店24小时营业或开设24小时售药通道,但对于提早关门、未开设相关通道或所开通道废弃的行为却没有任何相关的处罚规定。

  市民反映

  市民反映深夜难觅营业药店

  2日22时许,家住红谷滩电力加油站附近的陈小姐刚与友人吃完夜宵回到家中,但没过一会儿,肚子就开始不舒服。陈小姐告诉记者,当晚她实在忍受不了肠胃的异样,就立即赶去楼下的药店买药。

  “我记得楼下药店是24小时营业的。”但陈小姐在先后走了几家药店之后,发现挂着24小时售药标示的药店竟然全都关门了。“那时才23时左右,药店太没诚信了。”无奈之下,陈小姐只能前往医院就诊。

  记者调查

  24小时药店多于22时关门

  在了解陈小姐的相关情况之后,记者于近日先后走访了老城区、红谷滩新区的多家药店后发现,多数药店在22时许便已经关门。

  5日22时,记者来到位于八一桥头的昌北大药房,只见招牌上有24小时营业的字样。进入店内,只有一名男性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问道,“需要买什么药,我们很快就关门了。”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招牌上的24小时药店字样是按相关部门的要求标示出来的,但其实该药店在22时许就会准时关门。

  22时30分许,记者来到到位于南昌五中门口的民康大药房,虽然店门口有24小时营业的标牌,但店内已经一片漆黑,大门也挂上了大锁,药店也没有设立夜间售药窗口、夜间售药热线。

  同时,在老城区展开了调查的记者发现,民德路的三九药店、叠山路的益丰大药房等药店也于22时许关门。

  夜间售药热线、售药窗口无人值守

  5日22时40分许,在翠苑路的昌盛大药房,记者看到店门口悬挂着“夜间售药”,并将夜间售药热线电话公示了出来。随后,记者先后3次拨打了该热线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药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药店每日22时就会关门,之后就没有人值守。“门口的24小时热线还没有启用。”

  4日、5日晚上,记者先后沿民德路、叠山路、南京路等多条街道探访24小时药店,但是几乎所有的药店都没有24小时服务,有些药店虽设有24小时售药窗口,但却无人值守。4日晚上,在位于民德路的平民大药房,门前印有“夜间售药”字样,并且设有夜间买药的门铃,但记者按了5分钟的门铃却依旧无人来应答。

  夜间营业成本高让店主止步

  5日22时5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翠苑路上的雷民(平价)大药房,发现药店招牌上标有24小时售药字样。在该药店的玻璃门上也开了一个长宽约10厘米的正方形窗口,旁边贴有“24小时售药窗口”的字样,并装有一个门铃装置,但店内已经是一片漆黑。记者随后按响该门铃,不久后,店内出现了灯光,并有一名男子从药店内部走出并询问记者需要购置何种药品。该男子姓雷,是这家药店的老板。“我这个药店开了5年,一直是24小时售药。”雷先生表示,因为他住在店内才会一直坚持24小时售药,“如果需要请人夜间看店,那人力成本太高了;如果还要彻夜开灯营业,那其他水电的成本也会增加,一个晚上我最多就卖过几十块钱的药。”

  赖运华是丰和中大道春天大药房的负责人。她告诉记者,春天大药房在2007年底开始营业,当时就已经是24小时药店,但在2009年取消了24小时售药窗口。“店租上涨,换了个小点的店面,店里没有住的地方,若要另外请人值守夜班,成本就太高了。”

  相关说法

  药监:缺乏硬性处罚依据,监管难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热线“12331”,一工作人员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实下发过《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要“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南昌市也下发过相应的文件,要求各定点零售药店设立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或医疗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设置夜间售药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24小时购配药服务。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经营场所面积、销售药品种类达到一定级别的药店在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必须保证24小时为消费者供应药品,通过夜间售药窗口、门铃、电话的形式都可以,不然不予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不过,这只是程序上的规定,而真正设不设“24小时售药窗口”,一般都是药店根据地理位置、市场需求等自行决定。

  对于记者反映的某些药店设置了24小时营业标识,晚上却照样关门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药店没有设立“24小时售药窗口”,或者“24小时售药窗口”没有人员值守等问题,药监部门缺乏硬性处罚的依据,“在处罚方面,没有规定,我们也只能对各区下达通知,督促药店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

  专家:药店不“买账”,规定或成“一纸空文”

  南昌市社科院社会所副所长戴庆锋认为,国家规定了达到一定经营级别的药店保证24小时供应消费者所需药品,就说明了这些药店具备一定的实力来执行这一规定。

  对于部分药店未设置24小时营业标识,或者设置了标识但未24小时营业,戴庆锋认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24小时营业会增加药店的经营成本,当未达标的处罚成本低于经营成本或者根本就没处罚时,大家自然会不遵守这一规定。夜间购买药品的需求确实存在,但经济利益超过社会效益时,这个规定就很难执行下去。”除去市场规律,戴庆锋认为,如果药店和市民都“不买账”,那么再好的政策也偏离了制定者的初衷。(记者徐晶晶曾艳文/图实习生吴娓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