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05.09.2014  13:41

  我省出台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李向华)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联合制定的《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实施。省财政厅设立8亿元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预计撬动银行业增加小微企业信贷1000亿元左右。

  针对河南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办法》规定,资金支持对象包括两类:一是我省境内各类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的省辖市、有关县(市)。

  《办法》要求,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完成“两个不低于”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的方可组织申报资金;对省辖市、有关县(市)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的奖励,由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部门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