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购置小型钩臂车及垃圾箱体项目招标公告

29.10.2014  10:39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环卫处关于购置小型钩臂车及垃圾箱体已由申字2014--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小型钩臂车2辆、不锈钢垃圾箱体20个。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供货和服务;
    2、供应商必须是采购项目生产商;   
    3、供应商须近三年内有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时间 2014 年10月29日—2014年11月4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黎阳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霞光综合楼五楼))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存档 ,否则有权拒绝其报名:

1、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

2、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年类似业绩。

4、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四、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五、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壁市淇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721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鹤壁市淇滨区107国道与黎阳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霞光综合楼五楼)联系人:户女士                    联系电话:0392-223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