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用5年时间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健全管理体制

24.06.2014  14:21

6月23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河南省已出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用5年时间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健全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小型水利工程作用。

固始县陈淋子镇快活林村有多口坑塘,在抗旱保丰收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因多年来管护不善,一些水塘淤积严重。固始县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在外创业的快活林村村民陈光林今年投资建设了三口水塘,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陈光林将负责水塘的后期维护工作。

记者了解到,像快活林村的坑塘一样,我国小型水利工程量多面广,大多由乡镇、村组集体管理。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后,多数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流于形式,存在权责不明、重建轻管的现象。

按照我省此次出台的方案,将逐步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确工程产权所有者为工程的管护主体,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产权归属将有多种形式,如中小河流及堤防,产权原则上属地方政府所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小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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