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老旧小区改造丨明年我省改造5500个老旧小区,涉及60多万户

26.11.2019  16:53

11月26日下午,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上获悉,今年我省3383个老旧小区、约50万户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目前已完成改造474个、正在改造1040个,其余正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全部开工。此外,未纳入中央资金补助的约10万户老旧小区也加快改造进度。明年我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500多个、惠及群众60多万户。

老旧小区开发建设较早,普遍存在规划建设标准不高、配套设施欠账多等问题。长期以来,老旧小区改造维护不及时,设施陈旧,停车、绿化、养老、托幼等严重滞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比较突出,居民呼声非常强烈。

省住建厅厅长吴浩介绍称,全省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多来,省委、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其中作为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2629个、惠及居民30万户。今年起中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我省3383个老旧小区、约50万户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省财政也安排了资金进行补助支持,这些任务目前已完成改造小区474个、正在改造1040个,其余1869个正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可全部开工。

10月17日至18日,省政府召开第八次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中央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推进。10月28日,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58号),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要求、改造范围和内容、资金筹措等。

目前,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全部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标准或实施细则。省住建厅正加紧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1、改造范围

我省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但房屋结构安全较好,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各级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以及已实施“三供一业”改造的小区等,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2、改造内容

我省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基础设施、住宅建筑本体、居住环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其中“基础设施”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设施 及小区道路、停车场地、充电桩等,以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市政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停车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住宅建筑本体”包括,屋顶防水、墙体及楼梯间整修、粉饰,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楼梯扶手更新加固、单元入口台阶、坡道维修,房屋公共区域门窗、落水管修缮等。

“居住环境”包括,拆除、清理各类违章建筑、楼内杂物,整修小区围墙、照明设施,增加绿地、优化植物配置,辟建居民活动场地,清理规整各种通信线路,有条件的小区实施缆线入地,完善小区道路、楼门牌标识,设置信息发布牌,实施垃圾分类等。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完善无障碍设施,建立便民市场,设置快递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完善小区智慧安防系统,更新完善(电动)自行车棚,完善社区医疗、养老抚幼、文体娱乐、家政等生活设施,以及必备的社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用房。

3、总体目标

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理念,优先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的老旧小区,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和内容,坚持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通过改造整治提升,基本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

4、资金筹措

2019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883个,涉及群众50万户,预计投资80多亿元。今年我省获得中央财政资金45亿元,资金规模居全国首位。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老旧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加装电梯。

各地要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各地要建立健全居民合理分摊、单位投资、财政奖补、社会捐助、市场运作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按照资产归属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明确居民出资责任,探索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方式筹集;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捐劳动力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引导鼓励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及社会力量出资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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