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区幼儿园门前有个“违章建筑”存安全隐患
13.06.2014 12:20
本文来源: News.He-nan.Com
不过,小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表示,售楼部作为社区办公用房,是小区开发商和办事处签订的协议。这是怎么回事?昨日,河南商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苦恼
幼儿园门前有个“违章建筑”
郑州市颍河港湾幼儿园负责人张先生说,他遇到了一件犯难的事儿。
他说,幼儿园门前的小区售楼部,成了颍河西路社区服务中心:“这是当时开发商为了售楼需要搭建的临时售楼部,是个违章建筑。”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位于西三环与颍河路交叉口附近的颍河港湾小区,幼儿园位于小区东南角3号楼的一楼和二楼。
张先生所说的违章建筑,在幼儿园楼前南侧约3米处,门头上写着“中原西路街道颍河西路社区服务中心”字样。房子面积约500平方米,门上落锁,无人办公。
张先生说,售楼部建于2007年,是钢框架板房。原本此处拆除后,可以作为幼儿园孩子们的活动场地,可房子不仅没拆,今年5月初,施工人员又在售楼部上面加盖了一层板房。
他用手推了推售楼部东侧的一面墙,一用劲,钢架和板材就开始晃动。墙角处还堆放着几块脱落的瓷砖,“外墙还用水泥粘了瓷砖,更危险”。
张先生很担心,幼儿园里有五六十名孩子,“本来墙体就不稳定,又盖了二层,万一出事儿怎么办?”
调查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仍待鉴定
昨日上午10时许,中原西路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罗女士向河南商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颍河西路社区办公用房的情况说明”(下简称“说明”)。
这份“说明”显示,该街道颍河西路社区居委会干部职工人数有9名(社区综合服务用房994.28平方米)。小区开发商提供了原颍河港湾售楼部用房给社区使用,并与中原区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于2011年12月1日签订了用房使用协议。
“说明”称,该售楼部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为65年。2012年底,郑州市社区建设局与中原区民政局对该处房屋进行了验收。
罗女士称,开发商向办事处提供的社区用房,就是这处售楼部。她说,该处建筑需要设置维护防水设施和隔热层,不存在私搭乱建现象。
“说明”还称,关于房屋安全隐患问题,需物业和开发商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鉴定,如果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将要求开发商重新提供社区办公用房。
此外,办事处已将该问题上报市规划局监察支队,目前正在等待鉴定结果。不过,关于此社区办公用房的相关文件、手续,罗女士并未向河南商报记者提供。
加盖部分属于无手续建设?
5月8日,张先生将“颍河港湾售楼部无手续加建板房”一事,反映到了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他收到的一份加盖该局信访专用章的“颍河港湾售楼部加盖违法建设信访案回复”显示,该局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取证,现场负责人无法提供合法手续,当即向现场负责人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并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回复显示,按照相关要求,将该处违法建筑纳入已建成社区(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设争执台账,依据规定,由中原西路办事处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不过,对于这份回复,罗女士表示她之前并不知情,会向领导汇报,并与规划部门沟通核实。如果相关部门确定此处的售楼部为违章建筑,办事处会采取措施,和开发商沟通,进行整改。
售楼部所在处,未规划建筑物
昨日上午,在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该局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向河南商报记者出示的颍河港湾社区规划总平面图显示,幼儿园所在的3号楼前即售楼部所在处,未规划任何建筑。
工作人员称,售楼部应为临时建筑:“不过,临时建筑也需要审批。”
另一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显示,该小区16号楼一楼为“四个一”用房和物业用房,其中“四个一”用房522.39平方米,物业用房100平方米。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显示,所谓“四个一”用房,是指一个居民文体活动中心、一个警务工作室、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站。
河南商报记者昨日中午在颍河港湾小区查看发现,在16号楼一楼一单元一间房子内,几名保安称这是小区保安宿舍,2单元的房子未见有人办公,小区的物业,则在15号楼一楼的几间房子里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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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2014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