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一小区在路边装了200多个充电桩?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梁奇慧
位于郑州郑东新区的卢浮公馆小区(绿地新里花园一期)一直面临着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困扰。
近期,为了实现人车(非机动车)分流,该小区业主们的电动车被禁止进入小区,只能停放在小区外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和人行道上,并且人行道两侧还设置了充电桩,针对这种情况,业主们纷纷提出了不同意见,这是怎么回事呢?
人行道上多了上百个充电桩,变成电动车停车场
近日,有市民向邻妹妹反映称,郑东新区普惠路和永宁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卢浮公馆小区北门外的人行道上,停满了电动车,并且还多了上百个充电桩,人行道上非常拥挤,部分盲道也被占压。
8月23日,邻妹妹在现场看到,永宁路(普惠路-东风南路)南侧的人行道上确实停放有大量的电动车,小区围墙外侧以及非机动车停车位上均设有充电桩,这些充电桩需要刷卡才能使用,人行道上仅留有一人通过的间隙。在小区东门外的普惠路的人行道上,也设置有几十个同款电动车充电桩。
小区外的公共区域上怎么会多了这么多的充电桩呢?据卢浮公馆小区的业主反映,这是该小区物业组织安装的,并且为了让业主们把车停在小区外,物业已经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
随后,邻妹妹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马经理,马经理称,因为小区内长期以来面临着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甚至影响了消防安全,所以在召开了业主恳谈会,征求了多数业主的同意之后,才执行的禁止电动车入内的方案,为了方便业主们充电,所以在小区外设置了充电桩。
但是针对以上情况,业主们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有的业主表示,以前卢浮公馆小区内人行道上、单元楼门口,随处可见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尤其到晚上,部分空地全部停满电动车,小区环境显得十分混乱。作为业主,他们不仅担心老人、孩子在小区内的出行安全,还担心消防通道被占用,如今电动车都停放到小区外,他们表示十分支持。
但是也有业主表示,在小区外的人行道边上设置充电桩是否合理合法?物业直接不让电动车进小区了,是否过于直接粗暴?如果电动车丢失了怎么办?
过半业主同意人车分流,占用人行道是否合理合法?
2014年6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与郑州市公安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民政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
其中明确要求:2014年8月1日起,新建的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类建设工程要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公安消防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已将此项工作纳入行业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审核(审批)、验收项目。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要求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自行车库(棚),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
2019年5月1日,郑州执行新版的《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其中对非机动车停车配建的规范如下,商品房按 1.5 辆/户配置,保障性住房按2辆/户配置。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
但是据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卢浮公馆小区是2010年交的房,当时没有在地下停车场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而地面设置的电动车停车位仅能容纳700辆电动车,据物业工作人员清点,整个小区内的电动车有1700辆左右,原有的停车位根本不能容纳全部的电动车。
为了实现小区内的人车(非机动车)分流,今年7月,物业开过业主恳谈会,发放人车分流(非机动车)征询表,据物业工作人员提供的“绿地新里花园一期非机动车人车分流意见征询结果公示”显示,“截至目前,本小区2767户中已签字2168户,其中同意1879户,同意户数占比68%,按照相关要求已达到实施比例”。
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后,其中物权编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其中决定部分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卢浮公馆小区物业提供的公示内容来看,该小区共有78%以上的居民参与表决,参与表决的业主中有超过86%以上的业主表示了同意。
郑东新区商都路街道办事处普惠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以上投赞成票的业主名单,社区工作人员已经挨个打电话核实确认。
但是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并在人行道上设置充电桩,让大量的电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是否合理合规呢?
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针对此事做出回应称,该小区外的充电桩应该是属于占用城市道路、影响市容市貌,但是还需要找到更适用的法条才能对这个事情做出处理,目前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此外,个人企业不能以占用公共资源为途径来解决问题。
场地受限,电动车停放问题如何破局
根据2014年发布的《关于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通知》,对于受空间限制,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确有困难的老旧住宅小区,要求在小区楼头、巷尾等适当位置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
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许多老旧小区场地受限,并没有足够的空间能够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此外,电动车停放、充电难题在全国多个地区都存在,各地因地制宜地为电动车车主提供便利。
2021年,广西省南宁市的街道上多了许多公共充电桩,只要用手机扫码付款即可充电,每辆电动车按1小时1.5元收费,据了解,这是南宁市区多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保管示范点新启用的一项服务。但是由于插头没有防水功能,雨天的用电安全引起了市民担忧。
2022年,北京开始在小区周边试点建公用充电设施,其中,对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场地资源紧张的居住小区或平房院落,研究在小区周边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边角地、桥下空间及支路、次干路,按照“充(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原则试点建设公用充电设施。
因此,郑州市能否通过合理规划小区内外的空地、提供更多的公用充电设施等方法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充电途径呢?你是否是郑州市的电动车一族呢?你怎么看呢?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