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这“20种”欺诈骗保行为,将面临举报查处!

04.04.2019  21:23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瞧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2019年4月份为全国"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4月4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在郑州市举行启动仪式,这标志着我省集中宣传月帷幕已全面拉开。

在启动仪式上,据我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孙晓灿介绍,去年以来,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公安厅、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坚持"严"字当头,狠抓医保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纪违法行为,打响了医保基金保卫战的第一枪。在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069家,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715家,追回医保基金2476.26万元,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受到国家医保局通报表扬。"各级各部门要把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打击欺诈骗保、强化基金安全的有力举措,深刻认识欺诈骗保行为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挑战医保法制公平正义,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协议约定,主动开展医保普法、守法、执法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民医保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律底线、政策红线,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以全省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孙晓灿表示。

那么,我省举报欺诈骗保的主要行为都有哪些呢?以下干货请务必记牢!

据记者了解,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保险行为主要有: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冒名顶替)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此外,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保险行为包括:伪造虚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资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利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利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同时,规定了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三种情况: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李敏雪 】 【总编辑:甄慧敏 】
管好“救命钱” 郑州市启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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