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环保“月考”的新办法:连续3个月排全省后3名 将被罚150万

23.05.2018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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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

去年6月,河南首次进行环保“月考”,从大气、水质及空气质量多方面,综合考核各地环保指数,并公开排位和奖罚。

昨日,省环保厅再次发布《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去年的“月考”模式进行修订升级,并发布今年4月份全省空气质量排名。

【消息】

河南环保“月考”考核标准

为空气质量指数和改善情况

去年6月,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布《河南省2017年5月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考核排名结果通报》,首次公布我省各省辖市环境指数的月考核排名。通报从大气污染防治、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方面对全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及省辖市所辖各县(市、区)进行了排名,分别给予奖罚。

昨日,省环保厅发布最新版的《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试行)》。河南商报记者对比发现,新《办法》的考核标准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空气质量改善两项内容,对全省18个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及104个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

此外,省环保厅每月将发布两份“成绩单”。一份是空气质量月排名,另一份则是按照《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18省辖市和直管县每月定时开出生态补偿账单。

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月排名奖惩办法将替代去年的考核办法,但生态补偿账单与月排名奖惩办法将并行,奖罚金额也同时并行。

【排名】

4月份空气质量改善

郑州位列第八

5月22日下午,省环保厅公布了首份空气质量“月考”成绩单,对4月份各市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该排名分为省辖市和县(市)两部分。省辖市排名中,平顶山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最好,位列第一,三门峡、安阳、鹤壁分列倒数后三,郑州则位列第八。

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在前20的县(市)中,信阳商城县空气质量最好,南阳则有5个县(市)“入选”,数量最多。具体排名为:信阳商城县、洛阳栾川县、平顶山鲁山县、信阳淮滨县、洛阳嵩县、信阳潢川县、洛阳洛宁县、南阳唐河县、南阳南召县、洛阳汝阳县、南阳新野县、三门峡卢氏县、南阳邓州市、平顶山郏县、舞钢市、南阳淅川县、南阳桐柏县、信阳息县、周口扶沟县、周口鹿邑县。

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在后20名的县(市)中,新乡获嘉县、辉县垫底。此外,郑州航空港区、中牟县、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入围后20名。具体排名依次为:郑州中牟县、许昌长葛市、郑州新郑市、安阳汤阴县、郑州航空港区、新乡延津县、新乡原阳县、郑州荥阳市、焦作温县、鹤壁淇县、焦作沁阳市、郑州巩义市、焦作博爱县、焦作武陟县、焦作修武县、新乡卫辉市、新乡新乡县、焦作孟州市、新乡获嘉县、新乡辉县。

【奖惩】

环境问题整治不力

不仅要罚款 还要被问责

基于此次排名,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4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排名后20名的县(市)政府进行警示。

同时,《办法》规定,空气质量改善好的要进行奖励,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的,不仅要公开约谈、经济惩罚,还将被问责。

据了解,连续3个月排名前3名的省辖市、排名前20名的县(市),由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表扬和奖励。连续3个月排名前3名的省辖市、排名前10名的县(市)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资金。

对连续3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排名后20名的县(市、区)政府,要公开约谈负责人,被约谈省辖市排名最后1名、县(市、区)排名后10名政府负责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并作出整改承诺。

对连续3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排名后10名的县(市)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经济惩罚。

 

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且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