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将可全国异地换补挂失 河南已试点数月

13.11.2015  09:09

  据新华社电 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异地办理全国推行﹃三步走﹄

  2015年7月到2016年6月

  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

  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

   2017年7月

  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目前进度

  10个试点省市已完成有关系统升级抓,紧制订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方案进,一步做好系统对接和信息流转全,流程、全环节地开展一对一试点工作。

   权威发布

  异地受理

  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